在脱贫攻坚普查工作从准备阶段转向实战阶段关键时期,国家、云南省先后召开脱贫攻坚普查电视电话会议,对脱贫攻坚普查正作进行再部署、再动员。现将国家脱贫攻坚普查电视电话会议和省会议精神汇总如下:
一、国家脱贫攻坚普查电视电话会议
2020年6月30日(星期二)上午,国家脱贫攻坚普查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国务院副总理胡春华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国家统计局、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河南省、四川省、陕西省六个部门(省)就脱贫攻坚普查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汇报发言,会议由国务院副秘书长高雨主持。
胡春华指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脱贫攻坚普查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脱贫攻坚普查工作做出指示批示、提出工作要求,中央1号文件和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将脱贫攻坚普查工作作为重要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脱贫攻坚普查工作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标志性工程,工作成色和工作质量至关重要,直接影响全面了解全国贫困地区主要矛盾变化,衔接乡村振兴,下步党中央的重要决策部署。全国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脱贫攻坚普查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紧迫感,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强统筹协调,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普查任务。
胡春华强调,普查工作马上由准备阶段转向实战阶段,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要求,周密部署、精心组织,不折不扣做好各项工作,高质量、高水平完成普查任务,确保普查结果真实可靠,经得起历史、时间检验。一是要严格依法开展普查工作。普查对象要真实准确及时提供普查详细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漏报;普查机构及普查人员应当依法保护普查对象的合法权益,对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保密,不得将资料用于普查意外的用途;任何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对普查数据进行随意修改,更不允许编造普查数据,要严格统计执法、严肃普查纪律,对普查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法行为予以坚决严肃惩处、追究责任。二是要坚决实事求是、严防弄虚作假。要坚决杜绝各种人为干扰和弄虚作假行为,严格按照普查方案和实施细则要求开展普查工作,确保普查资料真实准确。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要严格执行独立普查、独立报告要求,自觉坚决抵制各种干预普查工作的行为。三是要确保如期完成普查任务。强化普查时间管理,严格按照有关时限要求,统筹安排、科学调度,开展好普查登记、数据处理等各项工作,如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四是要全面加强普查质量管理。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脱贫攻坚普查质量管理办法,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普查登记、数据处理等,严格对各个环节的质量进行把控监督,确保各项数据真实可靠。
胡春华要求,要切实加强对脱贫攻坚普查工作的组织保障,强化普查机制执行,加强协作配合,做好普查保障,强化督促检查,进一步坚定信心、齐心协力,圆满完成脱贫攻坚普查任务,为确保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全省脱贫攻坚普查动员部署会议
2020年7月9日(星期四)17:00,全省脱贫攻坚普查动员部署会议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国家脱贫攻坚普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对我省全面启动脱贫攻坚普查工作动员部署,确保圆满完成脱贫攻坚各项任务。会议由陈舜副省长主持,会上国家统计局云南调查总队通报了普查有关工作情况,省住建厅、省水利局、昭通市、维西县、派驻宣威市工作组五家单位作了发言,王予波副书记作了重要讲话。
王予波表示,自2019年12月省脱贫攻坚普查领导小组成立以来,各成员单位和各地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主动担当作为,主动研究思考,主动加强配合,全面完成了普查机构组建、普查经费落实、普查人员选调、普查实施方案制定、普查人员培训及现场清查等准备工作,为正式开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王予波指出,要深化思想认识,切实把脱贫攻坚普查这件大事抓紧抓好。今年是脱贫攻坚的收官之年,任务完成的质量和成色怎么样,最权威最科学的检验方法就是脱贫攻坚普查。通过普查,将脱贫攻坚的成效客观真实的反映出来,有利于全面了解和准确把握贫困地区主要矛盾的发展变化,对于接续推进乡村振兴具有重要参考作用,宣布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意义就会更加充分。如果普查自身质量不过硬,经不起各方面检验,不仅会误导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影响脱贫攻坚的可信度,而且还会被别有用心的人挑刺、找茬,甚至损害党和政府形象。各地各部门必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上来,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从战略和全局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普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深化思想认识,强化担当务实精神,不折不扣把这件大事抓紧抓好,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普查任务。
王予波强调,要狠抓任务落实,准确真实反映脱贫攻坚的成效。一是坚持依法普查。积极引导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工作,如实搜集、报送普查资料,不得伪造、编造、篡改普查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普查对象提供不真实的普查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在普查数据上造假作假。二是把控工作进度。强化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审核验收人员、审查人员等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坚决落实数据采集、登记匹配、组合验收等分工任务,构建起既相互协调配合,又相互监督制约的工作机制。三是确保数据质量。加强全过程质量管理,全面落实质量管理办法,建立健全质量控制办法和监督机制,严把普查现场登记、数据处理和质量抽查等各个环节的质量关,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朔问责机制,对数据造假的要严肃追责问责。四是做好入户登记。要认真做好入户登记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严格按照普查入户询问、当场填报的方式,对照普查表相关内容、图像进行询问并登记,做好普查对象思想引导。五是防范各类风险。及时组建普查应急处理工作组,全面细致梳理关键环节,充分考虑各类可能出现的风险隐患,制定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切实防控数据安全风险,保障普查人员安全有序开展工作。
王予波要求,要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普查工作有力有序开展。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构建责任清晰、各负其责、合力攻坚的责任体系,确保责任和工作落实到位,普查工作任务落实落地。二是强化统筹协调,各级脱贫攻坚普查领导小组要发挥好牵头抓总、协调各方的作用,加强调度,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各成员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三是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进度质量管理,及时研究解决具体问题,对现场登记走过场、工作进度拖沓的及时通报,对工作质量效率高的地区或部门要及时对接推广经验做法,对普查工作中碰到的涉及面上重大问题、苗头性问题及时报告。四是从严督促检查,加强对普查工作的进度情况和落实工作的跟踪指导,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提出改进措施,绝不能因个别地方、个别环节出问题影响全省普查工作的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