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书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规定,自愿签订本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1、本劳动合同为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起始时间为乙方上岗时间,合同期限 1年。
第二条、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公益性岗位,担任环卫工作。具体责任和权利由规章制度约定。甲方确因工作需要,可变更乙方工作岗位,但应与乙方协商办理变更劳动合同手续。
2、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德安村二组范围。
第三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工作时间:甲方对乙方实行标准工时制制度,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具体工作时间由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应当服从。
2、休息休假:甲方按照国家的规定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第四条、劳动报酬: 1、乙方月工资标准为人民币400元。
2、因生产经营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工作的,甲方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发放加班费。 3、甲方实行按月发放工资,具体发放日期为每个月月底。
第五条、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甲方为乙方提供劳动所必需的工具和场所,以及其他劳动条件;保证工作场所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并依法采取安全防范措施,预防职业病。
第六条、甲方依法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
第七条、 第七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的变更,应当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
签约代表(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