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安装工程承包合同,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安装工程承包合同1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依照公司与_______ 建设单位签订的_______ 工程施工合同之规定,并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由__________ 为甲方,代表陕西航天建筑工程公司统一对外行使履约责任, ______为乙方,分包甲方该工程安装分部分项工程,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安装工程承包原则
1、承接工程任务时由甲方统一投标,工程中标后,乙方单位通过投标(议标)承接安装分部分项工程。
2、经过投(议)标确定安装施工单位后,由甲方与承担施工任务的安装负责人共同签订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3、工程项目施工的全面管理由甲方负责。
第二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建筑面积:_______
4、工程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安装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主材及所有辅材。
承包范围:
(11#12#20#楼及车库 范围内的甲方与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合同中协议的水、电、暖等全部安装工程)
(13#14#21#楼及车库 范围内的甲方与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合同中协议的水、电、暖等全部安装工程)。
第四条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以甲方开工报告为准。竣工日期:20xx年6月30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 天。
第五条 质量标准、文明工地要求
工程质量标准: 陕西省长安杯
文明工地要求: 陕西省级文明工地
第六条 安装工程承包价格
1、承包价格:
承包价格为甲方根据招标范围,向乙方所属项目部招标的中标价格。
⑴安装工程按本合同承包范围,承包价款为人民币: 元(小写),大写: ,平米造价约 371 元/㎡。
按中标预算造价,承包方向甲方交纳 20 %的管理费(含上交公司及安装公司的所有管理费)。
以上承包价格含 3.41 %的税金(若政府有相关调整文件,执行调整文件)。
2、乙方需向甲方另行支付水电费:结算时按实际造价比例分摊。
第七条 工程结算:
结算价格=承包价款+变更签证-乙方需另行支付的费用
其中:乙方需另行支付的费用项目详见补充条款
第八条 付款办法:
1、经甲乙双方协商,本工程履约保证金,按造价比例各自承担(或不承担)相应部分。
2、参照公司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付款办法(本工程不付预付款),根据到款额度及实际施工工程量,每月进度款扣除20%的管理费。
3、与建设单位工程结算生效,甲乙双方安装结算确认后,除留结算价的 5 %保修金外,余款自建设单位付款后 30 天内一次付清。保修期满甲方支付保修金后 30 天内,扣除相应款项后无息支付乙方。
第九条 双方义务与权力
1、甲方义务与权力
(1)、根据公司规定,甲方通过乙方,选择合适的安装项目部或项目负责人。
(2)、全面负责工程的文明工地,安全生产,质量达标等项目的管理协调工作。
(3)、负责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及用水、用电,并提供现场临时办公室一间,库房一间,另有要求的双方另议。
(4)、负责向乙方提供施工用垂直运输机械及脚手架等施工设施。
(5)、负责工程正常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吊装、洞、槽预留及修补工作,乙方必须跟班配合。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滞后,由乙方解决。
(6)、负责已完工程成品及半成品的保护工作。
(7)、组织召开生产例会或调度会等各种现场协调沟通会议,并通知乙方参加。
(8)、及时向乙方传递建设单位或监理的有关指令、变更通知等。
(9)、向乙方提供本工程的业务用章。
(10)、负责统一收集汇总并按时向建设单位或监理报送各种资料或报表。
(11)、依据建设单位的付款方式,按双方约定支付乙方各种款项。
(12)、负责组织本工程与建设单位的结算工作,按时报送建设单位审核,工程审计生效后一个月内与乙方作好内部结算。
(13)、负责组织工程最终检验、竣工验收和工程创奖。
(14)、负责统一组织交工后回访服务。
(15)、紧急情况下,甲方若联系不上乙方负责人,有权不通过乙方做出决定,但事后需告知乙方。
(16)、甲方有权对乙方违反规定或不按合同约定施工予以纠正,纠正后仍然没有改正的,甲方有权酌情开具违约金单据。
2、乙方义务与权利
(1)、服从甲方统一组织协调。
(2)、配合甲方做好安装部分的施工组织设计工作。组织承包范围内安装项目的施工、生产、任务的如期完成,并对其质量、安全、进度及经营全面负责。
(3)、根据甲方要求,按时报送施工方案、计划和各类统计报表。
(4)、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图纸会审和生产例会或调度会。
(5)、乙方在土建主体施工中必须跟班作业,配合甲方搞好工程预留、预埋与交叉配合,以免影响施工总体进度。
(6)、墙面剔槽、打洞必须用电锤和电钻或其他专用工具,并在施工之前同甲方商议。如乙方不用剔槽机、电锤、电钻或其他专用工具而造成的成品、半成品损坏,由乙方负担相应责任。
(7)、吊装、修补自身原因造成的洞、槽缺陷。
(8)、做好文明施工,做到工完场清,做好并负责已完工程成品及半成品的保护工作。
(9)、及时收集、整理好工程竣工资料,并交给甲方。
(10)、与业主保持良好的协作关系,强化“无渗漏”思想,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公司与业主所签合同的质量要求。
(11)、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施工,遵守甲方各项安全规定,对甲方指出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杜绝重大伤亡事故。且每个项目设一名安全员。若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及损失由乙方负责。
(12)、负责安装分部质量创优,并配合最终检验和竣工验收。
(13)、负责安装工程 ……此处隐藏41480个字……方案(经甲方确认)一份。
11.1.6备案表
工程竣工结算资料的内容必须完整、准确,若乙方未按上述要求报送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则甲方有权拒收结算资料,由此造成结算工作延误概由乙方负责。
11.2双方按甲方最终确认的经甲方批准由乙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作为本合同的竣工结算工程量。监理公司和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完整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后个工作天内,由甲方按照上述竣工结算工程量核实审定工程结算总价,双方应按工程结算总价进行结算。
11.3在工程结算时经甲方核实乙方没有按照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和用料、施工规范和甲方的指令等进行施工,或出现偷工减料的情况,则视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对上述工程项目不予结算,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第十二条、工程保修
12.1本安装工程的保修期为自政府主管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年。
12.2在保修期内,凡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无条件全面负责整改和维修。乙方须在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发出通知后2小时内赶赴现场检修直到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按本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完成整改和维修工作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全部费用。因甲方管理、使用不当引起的故障维修,甲方需承担零部件费用。
12.3在保修期内,若乙方未能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对工程质量问题的整改或维修工作的,则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对该质量问题进行整改和维修,所产生的费用加15%的管理费甲方有权直接从应付乙方的款项中扣除,若不足以扣除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12.4乙方承诺对工程提供终身的维修服务(保修期满后,双方签订有偿维修保养服务协议)并负责为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培训六名电梯维修人员。在合同保修期届满后,乙方保证以不高于本合同的价格水平为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提供技术及维修等服务。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3.1甲方如不能按时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应付而未付款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但累计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合同大包干总价的3%。
13.2乙方如不能按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偿付逾期完工设备总价的万分之五违约金,若乙方逾期竣工超过三十天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除支付上述违约金外,还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包干总价的20%的违约金。
13.3乙方必须按本合同及附件、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用料、施工规范和甲方的指令严格进行施工,保证质量,如不符合上述要求,甲方有权拒绝验收,且对乙方进行处罚,金额为500元/次。乙方必须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整改完毕。
13.4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所涉及的技术或资料向第三方扩散、转让,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相当于合同包干总价的20%的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13.5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在本合同的竞争或实施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13.5.1“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甲方或监理单位有关人员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
13.5.2“欺诈行为”是指谎报事实,包括在前期的招投标过程中投标者之间串通投标(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和之后),以及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其他欺诈行为,使甲方作出错误的判断,进而损害甲方的利益。
13.6在甲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合同后,乙方除应向甲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退回甲方已付的全部款项并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外,还应在甲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之日起10天内完成退场工作,包括人员撤场、材料的交接以及与第三方的交接等工作,同时:
13.6.1若甲方需要乙方已完成的部分工作成果的,则双方按该部分工作成果进行结算,乙方应在结算后的10日内将甲方多付的款项退回甲方。
13.6.2若甲方不需要乙方已完成的工作成果的,则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之日起10日内退还甲方全部的已付款项。
13.6.3若乙方逾期向甲方退回上述款项的,每逾期一天,须向甲方支付相当于该部分款项的0.1%的违约金。
13.7乙方基于本合同的规定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及经济损失赔偿,甲方有权直接从未付给乙方的款项中直接抵扣,若不足以抵扣的,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之日起10天内向甲方付清。
13.8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转包或分包,否则,乙方须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大包干总价的20%作为违约金,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14.1在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或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通知对方,并应在15天内提供事故的详细情况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五条、争议及解决
15.1本合同及其附件、技术标准、设计方案、招标文件等的约定如有不一致,解释顺序应为:本合同及其附件、技术标准、设计方案、招标文件。
15.2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除双方协议停止施工外,乙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并在任何情况下,均须保护已完工程。
15.3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15.4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合同生效
16.1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在广州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6.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之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十七条、联系方式
乙方保证其提供的并在本协议上注明的联系方式(包括: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等)为有效的联系方式,若联系方式发生变更,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未以书面形式通知的,甲方按协议上注明的联系方式发送有关通知、文件,即视为该有关通知、文件送达乙方,乙方对因联系方式错误及未书面通知甲方联系方式变更而引起的一切后果承担全部责任。乙方的联系方式为:
单位名称:
通信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e-mail:
第十八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九条、合同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托方(章):承包方(章):
法定代表人/签约代表:法定代表人/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年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