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2021年7月3日开始合肥地区普降大雨,为了做好汛期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现将汛期防洪防灾和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高度重视汛期安全生产。各场地值班巡查负责人(见附表)要定期巡查值班,及时掌握有关天气及周边环境变化、水情、地质灾害等情况,强化对强风和强降雨天气的预警,做到责任到岗、责任到人,确保各项工作和措施落实到位,切实防范汛期自然灾害引发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生产作息时间要根据雨势及时调整,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确保生产计划可控,具体作息时间由各场地负责人适时调整,调整前备案生产安质部,生产安质部将对其进行视频督查。
二、加强汛期隐患排查和安全检查。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立即开展一次防洪防汛隐患排查工作,对施工场地、临时用电、生产生活驻地、特种设备等进行防洪防汛安全隐患全面排查。重点排查:场地周围防排水措施是否到位;电线是否长期在水中浸泡,配电箱周边是否积水,线路是否存在破损,电焊机前后接头处是否有绝缘挡板,焊把线是否存在破损等;盾构机存放场地是否沉陷,基础是否稳固;临时设施(板房等)是否在低洼地势,是否具有抵抗暴雨、强风等恶劣天气能力;盾构机存放场地须加强排水和观测,防止支垫沉降;高处作业等危险作业在恶劣天气条件下应停止施工并悬挂昼夜明显的警示标志;场地照明灯要设置到位,夜间施工需保证照明,照明不到位作业将追究责任。排查自查自纠结果于2021年7月7日之前报送至生产安质部李丽处,生产安质部收到排查自查自纠情况后将于7月8日进行视频复查,根据复查结果对相关场地进行处理,请严肃对待,高度重视。
三、各场地要分别在雨前雨后对临时设施、特种设备、盾构机存放场地、后配套等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必须立即整改。不得盲目、冒险安排施工和作业,确保员工生命安全。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在场地四周设置足量排水沟并保证分布合理通畅。如遇紧急情况,一定要在第一时间向公司报告。
四、在每日早点名期间,请各场地针对防洪防汛工作进行强调,对作业人员讲解场地防汛的薄弱点,切实做到防洪防汛期间各项工作的落实。